公告資訊 公告本縣花壇鄉寺廟「花壇玉靈宮」申請福德段1086-0000 地號內1筆土地不動產權利歸屬審認案件,並徵求異議。 發布日期 2025/12/08~2026/01/06 | 發佈單位: 民政處宗教禮俗科 | 發佈日期: 沈小姐 7531712 | 更新日期 2025/12/26 | 瀏覽人數: 3人 依據: 一、宗教團體以自然人名義登記不動產處理暫行條例第8條。 二、本縣花壇鄉公所114年11月20日花鄉民字第1140019411號 函。 公告事項: 一、依據旨揭文件資料,寺廟「花壇玉靈宮」申請福德段1086-0000地號內1筆土地不動產係寺廟出資購買並依114年5月5日同意書及依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所屬民間公證人彰化聯合事務所114年8月11日彰院民公俊字第1823號公證書足認為該寺廟所有不動產,本府爰依前揭條例第8條公告以下文件資料(詳如後附),其內容如有不實,概由申請人負責: (一)不動產土地清冊及地籍謄本。 (二)不動產登記名義人許朝隆同意書。 (三)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所屬民間公證人彰化聯合事務所114年8月11日彰院民公俊字第1823號公證書。 二、公告期間:自114年12月8日至115年1月6日止共30日。 三、就前開公告資料不動產登記名義人、其繼承人或利害關係人如認有錯誤或遺漏,應於公告期間內115年1月6日前,以書面向本府提出異議,逾期不予受理。 四、本公告期滿如無人提出異議,本府將列冊囑託地政機關辦理限制登記。嗣後如有爭議,當事人應循司法途徑救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