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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資訊

轉知農業部114年度林業及自然保育有功人士選拔,自即日起至114年2月14日止受理推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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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25/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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瀏覽人數: 27人
一、為提升林業及保育工作者之工作士氣、獎勵對林業及保育有特殊貢獻人士,農業部部依據「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表彰林業及自然保育有功人士選拔要點」(內容涉及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與所  
屬機關之權限業務規定未及配合修正,自112年8月1日起,相關權限業務皆由農業部與所屬機關承接辦理)規定辦理114年度林業及自然保育有功人士遴選。 
二、受理推薦期間自113年12月30日起至114年2月14日止,推薦方式如下(請擇一),另相關事蹟證明文件如涉《個人資料保護法》,應依法刪除相關資訊以避外流: 
(一)線上推薦:填寫線上表單(https://url.forest.gov.tw/FA114)。 
(二)電子郵件寄送:推薦書填寫完成後,請併同已簽章及用印之文件掃描檔、相關事蹟證明電子檔等各1份,寄至電子信箱:coa.tfb23@gmail.com,主旨請載明「推薦114年林業及自  
然保育有功人士」。 
(三)書面寄件:推薦書填寫完成後,請併同已簽章及用印之文件掃描檔、相關事蹟證明電子檔等各1式2份,寄至本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杭州南路一段2號),註  
明「推薦114年林業及自然保育有功人士」以憑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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