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資訊

彰化縣政府慰助凱米颱風泡水車輛申請
歷史訊息
| | | |
更新日期   2024/08/02
|
瀏覽人數: 7314人
《置頂》
【申請單位】車輛所有人戶籍或設籍所在地之鄉鎮市公所。 
【申請期程】即日起至113年8月31日止。 
【申請須檢附文件】申請書、車輛泡水災損證明照片、因車輛泡水致生重大損失之證明文件。 
本府提供使用者有文書軟體選擇的權利,本網站文件皆為ODF開放文件格式,建議您安裝 免費開源軟體 或以您慣用的軟體開啟。
分享給朋友 line line 列印 列印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