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資訊 彰化縣政府慰助凱米颱風泡水車輛申請 歷史訊息 | 發布日期 2024/08/02~2024/09/02 | 發佈單位: 民政處自治行政科 | 發佈日期: | 更新日期 2024/08/02 | 瀏覽人數: 7314人 《置頂》 【申請單位】車輛所有人戶籍或設籍所在地之鄉鎮市公所。 【申請期程】即日起至113年8月31日止。 【申請須檢附文件】申請書、車輛泡水災損證明照片、因車輛泡水致生重大損失之證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