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資訊 108年後備軍人屆滿服役限齡除役年次週知 歷史訊息 | 發布日期 2018/11/19~2018/12/19 | 發佈單位: 民政處 | 發佈日期: 劉孟嘉 7531732 | 更新日期 2018/11/19 | 瀏覽人數: 7人 108年各階級後備軍人除役年齡及出生年次,二級上將為70歲,民國37年出生;中將為65歲,民國42年出生;少將為60歲,民國47年出生;上、中、少校及士官長為58歲,民國49年出生;上、中、少尉及上、中、下士為50歲,民國57年出生;志願士兵為45歲,民國62年出生;義務役士兵、補充兵為36歲,民國71年出生。 國防部後備指揮部日前公告108年各階級後備軍人屆滿服役限齡除役年次,年齡核算日期至107年12月31日止,並自明年(108年)元月1日除役及除管,不另發給除役令。(國防部後備指揮部107年11月07日國後動管字第1070018442號公告。) 縣府民政處提醒縣轄後備軍人弟兄們注意自身權益,有需服務之處,歡迎電洽彰化縣後備指揮部服務專線:04-7284823;或縣府服務專線:04-7531731、75317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