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資訊 公告廢止本縣員林市『合興山慈惠堂』之寺廟登記,並註銷 103年9月22日核發之彰縣寺登補字第員014號寺廟登記證, 限期90日徵求異議。 發布日期 2025/04/14~2025/07/12 | 發佈單位: 民政處宗教禮俗科 | 發佈日期: 黃小姐 7531715 | 更新日期 2025/04/01 | 瀏覽人數: 26人 依據:依據辦理寺廟登記須知第21點規定辦理。 公告事項: 一、本案寺廟資料如下: (一)寺廟名稱:合興山慈惠堂(登記證字號:103年9月22日彰縣寺登補字第員014號)。 (二)寺廟所在地:彰化縣員林市南興里南潭路119巷22弄7號。 (三)寺廟負責人:李金燦。 二、公告項目:本案業經寺廟「合興山慈惠堂」於108年3月30日信徒大會討論及經出席信徒同意與寺廟「瑤皇宮明義堂」合併,另寺廟「瑤皇宮明義堂」於110年12月25日信徒大會討論及經出席信徒同意2間寺廟合併及更名為「瑤皇宮明義堂合興山慈惠堂」在案;另本府依辦理寺廟登記須知第21點第1項規定於112年6月26日府民宗字第1120245214號函請該寺廟負責人於六十日內提出說明,現寺廟負責人未依限提出說明,爰本府依辦理寺廟登記須知第21點第2項公告九十日,徵求利害關係人意見。 三、公告地點: (一)員林市公所公告欄。 (二)員林市南興里辦公處公告欄。 (三)「合興山慈惠堂」公告欄或門首明顯之適當地點。 (四)彰化縣政府及員林市公所電腦網站。 四、公告期間:自114年4月14日起至114年7月12日止,共計90日。 五、利害關係人對前項公告事項有異議者,應於公告期間以書面向本府提出,逾期概不受理。 六、公告期滿無人提出異議,本府即依「辦理寺廟登記須知」第21點第3項規定廢止其寺廟登記,並註銷寺廟登記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