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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辦服務

替代役役男重大事故與意外事件處理須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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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辦說明
  1. 各單位如遇替代役役男發生重大事故與意外事件,應即詳填本通報表,於24小時內傳真通報本府並副知內政部替代役訓練及管理中心(南區督考科) 
    (
    傳真049-2394350)。
  2. 通報事件如為刑事案件者,請詳敘案情後,於「犯案時間」、「司法程序」欄勾選註記。
  3. 通報事件如有符合「替代役役男死亡傷病及其家庭災害慰勞實施規定」之役男死亡傷病慰勞金發放規定者,請詳述役男死亡傷病情事,並於「發放慰問金類別」勾選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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