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明會申報書 承辦單位 宗教禮俗科 | 電話 7531713 | 傳真 7275514 瀏覽人數: 5人 申辦說明 依地籍清理條例第19條規定申報神明會 申請人應備證件 一、申報書。二、神明會沿革及原始規約。無原始規約者,得以該神明會成立時組織成員或出資證明代替。三、現會員或信徒名冊、會員或信徒系統表及會員或信徒全部戶籍謄本。四、土地登記謄本及土地清冊。五、其他有關文件。 申辦方式 郵寄 領件方式 郵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