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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辦服務

【轉知】原住民族委員會因應第21號康芮颱風災害協助原住民族重建及修繕住宅申辦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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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辦說明

一、申請時間:即日起至113123日止。

二、補助項目:住宅重建每戶20~50萬元、住宅修繕每戶最高11萬元。

三、受理單位:申請人戶籍所在地之各鄉鎮市公所。

四、受理對象:康芮颱風致房屋受損之原住民。

五、考量災情嚴重且非人為因素,除受災戶於5年內(108年致112)核領建購及修繕住宅補助皆放寬得重複申請外,本要點原以補助經濟弱勢原住民改善居住環境為主,與本次颱風災害住宅毀損亟待修繕目的不同,爰放寬第3點、第5點之審查標準,與本次颱風災害住宅毀損亟待修繕目的不同,爰放寬審查標準,以列管有案受災原住民為主,原需檢附財稅資料應免附。

六、有關原住民家屋重建及修繕之認定,須經鄉鎮市公所認定。

七、其他事項依原住民族委員會「天然災害原住民住宅重建補助作業要點」辦理。

申請人應備證件

一、申請人同一址之全戶戶籍謄本(影本)。

二、建物登記謄本、房屋所有權狀及房屋稅籍或水電繳費證明經由里長出具該房屋確為申請人所有且居住證明等任一影本。

建物登記日期(使用年限):     

三、修繕住宅補助切結書

四、欲修繕工程估價單(所需之工程、材料、工資等估價單)。

五、欲修繕住宅位置照片,每處一張。

 
 
 
 
 
 
 
 
 
 
 
 
 
 

六、金融機構存摺封面影本。

申辦方式
領件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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