役男申請延期徵集入營 承辦單位 兵役科 | 電話 04-7531753黃小姐 | 傳真 04-7249554 瀏覽人數: 249人 | 處理期限 7天 申辦說明 (一)申請對象:役男收到徵集令後,因事故無法按時報到入營者。 (二)申請時限:接獲徵集令後至入營前。 (三)受理單位:向戶籍地鄉鎮市公所承辦課申請後轉報縣政府核定。 (四)法令依據: 1.徵兵規則第29條。 2.應徵役男在徵集入營前,合於本規則「延期徵集入營事故表」所列原因不能如期入營者,得由本人或戶長填具申請書(請向鄉鎮市公所承辦課索取)檢附有關證明,向鄉鎮市公所承辦課申請轉請縣政府核准延期徵集入營。 (五)備註: 您如有任何問題需要解答時,請洽戶籍地鄉鎮市公所承辦課或來電本府民政處兵役科詢問。(04-75317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