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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辦服務

111年宗教團體表揚大會績優宗教團體遴選相關表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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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辦說明

符合「內政部表揚興辦社會公益事務績優宗教團體作業要點」之宗教團體,請於111年2月25日(星期五)前提報績優事蹟表函送本府初審

申請人應備證件

1.事蹟表、事蹟證明文件(如捐資證明、活動內容、照片、財務報表等相關佐證資料)

2.登記或立案之證明文件影本

3.110年收支或決算報告經本府備查函影本

4.財務管理內部控制制度檢核表

5.依據性騷擾防治法第7條規定設立申訴管道及訂定防治措施並公開揭示之證明資料等

【宗教團體線上填表操作影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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