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年宗教團體表揚大會績優宗教團體遴選相關表件 承辦單位 宗教禮俗科 | 電話 7531717 | 傳真 瀏覽人數: 74人 申辦說明 符合「內政部表揚興辦社會公益事務績優宗教團體作業要點」之宗教團體,請於109年2月19日(星期五)前提報績優事蹟表函送本府初審 申請人應備證件 1.事蹟表、事蹟證明文件(如捐資證明、活動內容、照片、財務報表等相關佐證資料) 2.登記或立案之證明文件影本 3.109年收支或決算報告經本府備查函影本 4.財務管理內部控制制度檢核表 5.依據性騷擾防治法第7條規定設立申訴管道及訂定防治措施並公開揭示之證明資料等【宗教團體線上填表操作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