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住民生活館館使用管理規則 / 租用申請表 / 收費標準 承辦單位 民政處原住民暨民族事務科 | 電話 04-7223329 | 傳真 04-7274191 瀏覽人數: 313人 | 處理期限 7天~12天 申辦說明 為維護管理「彰化縣原住民生活館」各項設施及場地,有效發揮使用功能,以提供本縣原住民展演、聚會、教育研習及各項諮詢服務。 申請人應備證件 彰化縣原住民生活館場地使用申請表請依表列事項填具申請表(依表列事項核章) 申辦方式 郵寄臨櫃 領件方式 親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