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資訊 公告本縣大村鄉未登記寺廟「三福宮籌備處」申請美港段(0011-0002)1筆地號不動產權利歸屬審認案件,並徵求異議。 歷史訊息 | 發布日期 2024/08/26~2024/09/24 | 發佈單位: 民政處宗教禮俗科 | 發佈日期: 陳志遠 7531717分機1717 | 更新日期 2024/10/18 | 瀏覽人數: 19人 主旨:公告本縣大村鄉未登記寺廟「三福宮籌備處」申請美港段(0011-0002)1筆地號不動產權利歸屬審認案件,並徵求異議。 依據: 一、宗教團體以自然人名義登記不動產處理暫行條例第8條。 二、本縣大村鄉公所113年6月28日彰大鄉民字第1130246218號函辦理。 公告事項: 一、依據旨揭文件資料,三福宮籌備處申請美港段(0011-0002)1筆地不動產係寺廟以自有資金購買及公證書113年度彰院民公俊字第1632號,足認為該寺廟所有不動產,本府爰依前揭條例第8條公告以下文件資料(詳如後附),其內容如有不實 ,概由申請人負責: (一)不動產清冊。 (二)不動產登記名義人盧忠益同意書。 (三)公證書113年度彰院民公俊字第1632號(含附件切結承諾書及土地登記謄本)。 二、公告期間:自113年8月26日至113年9月24日止共30日。 三、就前開公告資料不動產登記名義人、其繼承人或利害關係人 如認有錯誤或遺漏,應於公告期間內113年9月24日前,以書 面向本府提出異議,逾期不予受理。 四、本公告期滿如無人提出異議,本府將列冊囑託地政機關辦理 限制登記。嗣後如有爭議,當事人應循司法途徑救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