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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縣秀水鄉寺廟「福德宮」申請曾厝段634地號等3筆不 動產權利歸屬審認案件,並徵求異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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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24/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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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公告本縣秀水鄉寺廟「福德宮」申請曾厝段634地號等3筆不動產權利歸屬審認案件,並徵求異議。 
依據: 
一、宗教團體以自然人名義登記不動產處理暫行條例第8條。 
二、福德宮113年3月29日申請書、本縣秀水鄉公所113年4月19日彰秀鄉民字第1130005897號函及113年8月1日彰秀鄉民字第1130012119號函。 
公告事項: 
一、依據旨揭文件資料,秀水鄉曾厝段634、635、636地號等3筆不動產係寺廟以自有資金購買及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所屬民間公證人郭俊麟事務所103年9月4日一○三年度彰院民公俊字 
第0741號公證書及其他證明文件,足認為該寺廟所有不動產,本府爰依前揭條例第8條公告以下文件資料(詳如後附),其內容如有不實, 概由申請人負責: 
(一)不動產清冊。 
(二)不動產登記名義人林榮秋同意書。 
(三)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所屬民間公證人郭俊麟事務所103年9月 
4日一○三年度彰院民公俊字第0741號公證書。 
二、公告期間:自113年8月19日起至113年9月18日止共30日。 
三、就前開公告資料不動產登記名義人、其繼承人或利害關係人如認有錯誤或遺漏,應於公告期間內113年9月18日以前,以書面向本府提出異議,逾期不予受理。 
四、本公告期滿如無人提出異議,本府將列冊囑託地政機關辦理限制登記。嗣後如有爭議,當事人應循司法途徑救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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