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役男出國應經申請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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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24/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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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期間許多役男會安排出國旅遊,本府提醒尚未履行兵役義務的役男,如果有出境之需求,應依規定事先申請核准,避免影響出國行程。 
役男為年滿18歲之翌年1月1日起役至屆滿36歲之年12月31日除役,因此,民國77-94年次依法尚未服役的役男,如果要出國應經核准後始能出國;若於役齡前18歲之年12月31日以前出境,出國並不需申請核准。 
役男短期出境(4個月以內),請於「役男短期出境線上申請作業系統」(https://www.ris.gov.tw/departure/)申請,可經由內政部役政司網站主題單元或本府網站民政處進入,連結至該系統申請短期出境,經查核無兵役管制情形者,將立即核准出境,列印核准通知單後,自核准當日起1個月內可多次使用通關出境,請儘早於出國日3天前完成出境之申請;另出境就學役男請備妥相關證明文件逕向內政部移民署申請,勿在線上申請短期出境。 
如有疑義或出境相關事宜,請洽本府-民政處-兵役科,電話:04-7531753黄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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