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資訊 公告本縣伸港鄉寺廟「興安宮」申請興安段268、269地號1 筆不動產權利歸屬審認案件,並徵求異議。 歷史訊息 | 發布日期 2024/05/03~2024/06/11 | 發佈單位: 民政處宗教禮俗科 | 發佈日期: 郭小姐 分機04-7531716 | 更新日期 2024/05/11 | 瀏覽人數: 61人 主旨:公告本縣伸港鄉寺廟「興安宮」申請興安段268、269地號1筆不動產權利歸屬審認案件,並徵求異議。 依據: 一、宗教團體以自然人名義登記不動產處理暫行條例第8條。 二、興安宮113年3月15日申請書、不動產買賣契約書及本縣伸港鄉公所113年3月25日伸鄉民字第1130003579號函及113年4月19日伸鄉民字第1130005089號函。 公告事項: 一、依據旨揭文件資料,伸港鄉興安段268、269地號2筆不動產係寺廟以自有資金購買及依所送不動產買賣契約書,足認為該寺廟所有不動產,本府爰依前揭條例第8條公告以下文件資料(詳如後附),其內容如有不實, 概由申請人負責: (一)不動產清冊。 (二)不動產登記名義人柯呈佳同意書。 (三)不動產買賣契約書影本。 二、公告期間:自113年5月3日起至113年6月1日止共30日。 三、就前開公告資料不動產登記名義人、其繼承人或利害關係人如認有錯誤或遺漏,應於公告期間內113年6月1日以前,以書面向本府提出異議,逾期不予受理。 四、本公告期滿如無人提出異議,本府將列冊囑託地政機關辦理限制登記。嗣後如有爭議,當事人應循司法途徑救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