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資訊 公告本縣永靖鄉「清福宮福德爺廟」與其依地籍清理條例第35條規定申報之土地登記名義人「福德爺」係同一主體,徵求異議。 歷史訊息 | 發布日期 2024/05/01~2024/07/31 | 發佈單位: 民政處宗教禮俗科 | 發佈日期: 高小姐 04-7531717 | 更新日期 2024/05/07 | 瀏覽人數: 52人 依據:地籍清理條例及本縣永靖鄉公所113年2月22日永鄉社字第1130002597號函。 公告事項: 一、本公告係依申報人之申請,以公告方式徵求異議,內容如有不實情事概由其負責;申報人資料如下: (一)申報寺廟名稱:「清福宮福德爺廟」(登記證字號:彰縣寺登補字第永010號)。 (二)寺廟所在地:彰化縣永靖鄉光雲村永興路二段臨202號。 (三)負責人姓名:鄭木旺。 (四)負責人所在地:彰化縣永靖鄉永興村6鄰九分路109巷12號。 二、公告項目: (一)彰化縣永靖鄉五汴段1205地號土地,面積186.97平方公尺;登記名義人:福德爺;權利範圍:全部(1分之1)。 (二)寺廟「清福宮福德爺廟」登記經過及沿革資料。 (三)申報土地清冊、土地登記謄本、地籍圖謄本。 三、公告地點:上列文件分別公告於本府、彰化縣員林地政事務所、永靖鄉公所、光雲村辦公室及清福宮福德爺廟;公告文件並陳列於本府民政處宗教禮俗科供民眾自由閱覽。 四、公告期間:自113年5月1日起,至同年7月31日止3個月。 五、異議期限:自113年5月1日起,至同年7月31日止3個月。 土地權利關係人對於公告事項認為有錯誤、虛偽不實或有其他充足理由,應在異議期限內,檢附證明文件,以書面向本府提出,並副知申報人及彰化縣員林地政事務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