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資訊 人籍合一,禁止虛報遷徙 歷史訊息 | 發布日期 2024/04/23~2024/05/23 | 發佈單位: 民政處戶政科 | 發佈日期: 林小姐 04-7531742分機1742 | 更新日期 2024/04/23 | 瀏覽人數: 37人 ❗提醒❗提醒❗ . 🛎 搬家至一個地方久居3個月以上,應向戶政事務所辦理遷徙登記 🛎 虛報遷徙被查到,除撤銷登記外,還要 #罰新台幣3000元以上9000元以下罰鍰 🛎 戶籍登記是事實行為,應依事實認定 . 相關法規:戶籍法第16、17、76條,行政法院56年判字第60號判決 . #人籍合一 #禁止虛報遷徙 #戶政貼心_您我安心 #彰化縣戶政事務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