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歷史資料查詢

明(112)年1月1日起民國93年次役男出境應經核准
歷史訊息
| | | |
更新日期   2022/12/22
|
瀏覽人數: 39人

 
  本府呼籲民國93年次(含以前)出生的役男,如果有出境(含就學)之需求,應經事先申請核准,避免影響出國行程。

 
  役男為年滿18歲之翌年11日起役至屆滿36歲之年1231日除役,因此,11211日起,民國93年次男子已屆19歲,達法定兵役年齡,具有役男身分,依法尚未服役的役男,如果要出國應經核准;不過,若於役齡前18歲之年1231日以前出境,出國並不需申請核准。

 
  役男短期出境(4個月以內),請於「役男短期出境線上申請作業系統」(https://www.ris.gov.tw/departure/)申請,可經由內政部役政署網站主題單元或本府網站民政處進入,連結至該系統申請短期出境,經查核無兵役管制情形者,將立即核准出境,列印核准通知單後,自核准當日起1個月內可多次使用通關出境,請儘早於出國日3天前完成出境之申請;另為出境就學役男請備妥相關證明文件逕向內政部移民署申請,勿在線上申請短期出境。

 
 
 

 
  如有疑義或出境相關事宜,請洽本府-民政處-兵役徵集科,電話:04-7531753

本府提供使用者有文書軟體選擇的權利,本網站文件皆為ODF開放文件格式,建議您安裝 免費開源軟體 或以您慣用的軟體開啟。
分享給朋友 line line 列印 列印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