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資訊 轉知客家委員會自111年12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受理112年度「藝文團隊補助計畫」。 歷史訊息 | 發布日期 2022/11/11~2022/12/31 | 發佈單位: 民政處 | 發佈日期: 原民科 7223329 | 更新日期 2022/11/11 | 瀏覽人數: 43人 一、為持續推動藝文與生活結合,鼓勵客家藝文團隊之組成與發展,客家委員會訂定「藝文團隊補助作業要點」,以提升客家表演藝術品質與精緻度,並推展客家文化藝術與國際接軌。 二、申請時間及方式: (一)補助對象: 為依法登記、立案之「音樂」、「戲劇」及「民俗技藝」等傳統或現代之藝文團隊。 (二)受理期間: 自111年12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三、補助申請作業一律採線上申辦(客家委員會獎補助系統 : https://apply.hakka.gov.tw/HakkaBonusGrandFrontend),並請於截止日前(以郵戳為憑),依規定檢附相關文件1式10份寄交客家委員會審查。 四、相關資料電子檔,請逕自客家委員會全球資訊網(http://www.hakka.gov.tw/公告資訊/最新消息)查詢及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