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歷史資料查詢

公告廢止本縣彰化市「東山學苑」之寺廟登記,並註銷103年9月30日核發之彰縣寺登字第彰009號寺廟登記證,限期90日徵求異議。
歷史訊息
| | | |
更新日期   2021/07/29
|
瀏覽人數: 135人
彰化縣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7月23日 
發文字號:府民宗字第11002573271號 
附件: 
 
主旨:公告廢止本縣彰化市「東山學苑」之寺廟登記,並註銷103年9月30日核發之彰縣寺登字第彰009號寺廟登記證,限期90日徵求異議。 
依據: 
一、內政部110年1月20日台內民字第1100221245號函。 
二、辦理寺廟登記須知第28點。 
公告事項: 
一、本案寺廟資料如下: 
(一)寺廟名稱:東山學苑(登記證字號:103年9月30日彰縣寺登字第彰009號) 
(二)寺廟所在地:彰化市桃源里龍涎路142號。 
(三)寺廟負責人:洪曼瑤 
二、公告項目:東山學苑(彰化市桃源里龍涎路142號)未依辦理寺廟登記須知第28點第1項規定,於110年4月15日前辦理完成私建寺廟申請轉為適用監督寺廟條例之寺廟,爰本府依辦理寺廟登記須知第28點第3項規定廢止寺廟登記,並註銷寺廟登記證。 
三、公告地點: 
(一)彰化市公所公告欄。 
(二)彰化市桃源里里辦公處公告欄。 
(三)「東山學苑」公告欄或門首明顯之適當地點。 
(四)彰化縣政府及彰化市公所電腦網站。 
四、公告期間:自110年7月30日起至110年10月27日止,共計90日。 
五、利害關係人對前項公告事項有異議者,應於公告期間以書面向本府提出,逾期概不受理。 
六、公告期滿無人提出異議,本府即依「辦理寺廟登記須知」第28點規定廢止其寺廟登記,並註銷寺廟登記證。
本府提供使用者有文書軟體選擇的權利,本網站文件皆為ODF開放文件格式,建議您安裝 免費開源軟體 或以您慣用的軟體開啟。
分享給朋友 line line 列印 列印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