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活動 有關殯葬服務業於定型化契約條款使用「終身」、「永 久」或類此用語,從而違反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規定之情事,請拒絕與之簽約並向主管機關檢舉 歷史訊息 | 發布日期 2024/09/19~2024/10/19 | 發佈單位: 民政處 | 發佈日期: 王楓雅 047531731 | 更新日期 2024/09/19 | 瀏覽人數: 13人 一、依據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113年9月9日院臺消保字第 1135017707號函辦理。 二、有關殯葬相關商品定型化契約條款部分,請協助宣導消費 者須詳細審閱契約內容,如遇殯葬服務業有記載「終 身」、「永久」或類此用語從而違反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 項規定之情事,請拒絕與之簽約並向主管機關檢舉;切勿 輕信業者行銷話術,請審慎了解其經營狀況、履約能力, 並請審慎評估己身所為給付與殯葬服務業提供有關「終 身」、「永久」或類此用語之優惠或內容是否顯屬不相當 之對價、如殯葬服務業倒閉所承受風險高低及可能承受損 害範圍等因素,再為正確之消費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