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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資訊

公告本縣寺廟「無極混元文樞院」申請芳苑鄉東漢寶段1119-0000地號等不動產權利歸屬審認案件,並徵求異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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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24/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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瀏覽人數: 34人
依據: 
一、宗教團體以自然人名義登記不動產處理暫行條例第8條。 
二、登記寺廟「無極混元文樞院」113年6月7日申請書及及本縣芳苑鄉公所113年6月12日芳鄉民字第1130009895號函。 
公告事項: 
一、依據旨揭文件資料,芳苑鄉東漢寶段1119-0000地號不動產係寺廟以土地所有權買賣移轉契約書,足認為該寺廟所有不動產,本府爰依前揭條例第8條公告以下文件資料(詳如後附),其內容如有不實, 概由申請人負責: 
(一)不動產清冊。 
(二)不動產登記名義人陳忠鍾同意書。 
(三)土地所有權買賣移轉契約書。 
(四)113年度彰院認字第002000580號認證書(含切結書及土地登記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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