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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廢止本縣鹿港鎮「文武廟」之寺廟登記,並註銷103年10月24日核發之彰縣寺登字第鹿031號寺廟登記證,限期90日徵求異議
歷史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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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21/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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瀏覽人數: 112人
主旨:公告廢止本縣鹿港鎮「文武廟」之寺廟登記,並註銷103年10月24日核發之彰縣寺登字第鹿031號寺廟登記證,限期90日徵求異議。 
依據:  
一、內政部110年1月20日台內民字第1100221245號函。 
二、辦理寺廟登記須知第28點。 
公告事項:  
一、本案寺廟資料如下: 
(一)寺廟名稱:文武廟(登記證字號:103年10月24日彰縣寺登第鹿031號) 
(二)寺廟所在地:鹿港鎮街尾里青雲路2號 
(三)寺廟負責人:由現任鎮長兼任負責人 
二、公告項目:文武廟(鹿港鎮街尾里青雲路2號)未依辦理寺廟登記須知第28點第1項規定,於110年4月15日前提出公建寺廟申請轉為適用監督寺廟條例之寺廟,爰本府依辦理寺廟登記須知第28點第3項規定廢止寺廟登記,並註銷寺廟登記證。 
三、公告地點: 
(一)鹿港鎮公所公告欄。 
(二)鹿港鎮街尾里辦公處公告欄。 
(三)「文武廟」公告欄或門首明顯之適當地點。 
(四)彰化縣政府及鹿港鎮公所電腦網站。 
四、公告期間:自110年7月21日起至110年10月18日止,共計90日。 
五、利害關係人對前項公告事項有異議者,應於公告期間以書面向本府提出,逾期概不受理。 
六、公告期滿無人提出異議,本府即依「辦理寺廟登記須知」第28點規定廢止其寺廟登記,並註銷寺廟登記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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