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資訊

人籍合一,禁止虛報遷徙
| | |
更新日期   2024/04/23
|
瀏覽人數: 32人
❗提醒❗提醒❗ 

🛎 搬家至一個地方久居3個月以上,應向戶政事務所辦理遷徙登記 
🛎 虛報遷徙被查到,除撤銷登記外,還要 #罰新台幣3000元以上9000元以下罰鍰 
🛎 戶籍登記是事實行為,應依事實認定 

相關法規:戶籍法第16、17、76條,行政法院56年判字第60號判決 

#人籍合一 
#禁止虛報遷徙 
#戶政貼心_您我安心 
#彰化縣戶政事務所
本府提供使用者有文書軟體選擇的權利,本網站文件皆為ODF開放文件格式,建議您安裝 免費開源軟體 或以您慣用的軟體開啟。
分享給朋友 line line 列印 列印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