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資訊 請民眾配合戶政人員辦理人口清查作業 歷史訊息 | 發布日期 2020/02/28~2020/04/30 | 發佈單位: 民政處戶政科 | 發佈日期: 林小姐 04-7531742 | 更新日期 2020/02/24 | 瀏覽人數: 63人 按清查人口作業規定第2點規定:「戶政事務所清查人口,清查期程及對象如下:……(二)90歲以上未滿百歲最近1年未使用全民健康保險法所稱健保卡者。……」依上揭規定,各戶政事務所於109年3月1日至4月30日辦理清查「90歲以上未滿百歲最近1年未使用全民健康保險法所稱健保卡者」,請民眾配合戶政事務所人口清查作業,以落實戶籍登記,維護國民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