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資訊 公告本處監督之財團法人並無以日本政府或人民所遺留財產捐助成立 歷史訊息 | 發布日期 2019/08/09~2019/09/09 | 發佈單位: 民政處宗教禮俗科 | 發佈日期: 曾國屏 7531717 | 更新日期 2019/08/09 | 瀏覽人數: 51人 一、依立法院第9屆第5會期第1次臨時會第2次會議附帶決議2規定,各級主管機關應儘速調查以日本政府或人民所遺留財產捐助成立財團法人之過程,有無涉及遭受不法或不當侵占之情事,並將調查報告及被侵占財產清冊公開揭露於專屬網站。 二、經查本處監督之財團法人,並無接收日本政府或人民所遺留財產之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