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資訊

公告本處監督之財團法人並無以日本政府或人民所遺留財產捐助成立
歷史訊息
| | | |
更新日期   2019/08/09
|
瀏覽人數: 51人
一、依立法院第9屆第5會期第1次臨時會第2次會議附帶決議2規定,各級主管機關應儘速調查以日本政府或人民所遺留財產捐助成立財團法人之過程,有無涉及遭受不法或不當侵占之情事,並將調查報告及被侵占財產清冊公開揭露於專屬網站。 
二、經查本處監督之財團法人,並無接收日本政府或人民所遺留財產之情形。
本府提供使用者有文書軟體選擇的權利,本網站文件皆為ODF開放文件格式,建議您安裝 免費開源軟體 或以您慣用的軟體開啟。
分享給朋友 line line 列印 列印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