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役男出國應經申請核准
歷史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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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19/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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瀏覽人數: 60人
暑假期間許多役男會安排出國旅遊,本府提醒尚未履行兵役義務的役男,如果要出境,應依規定事先申請核准,以免在出國當天到了機場或港口,遭境管人員擋駕,無法順利出境,影響遊興。 
役男為年滿18歲之翌年1月1日起役至屆滿36歲之年12月31日除役,因此,民國72-89年次依法尚未服役的役男,如果要出國應經核准後始能出國;若於役齡前18歲之年12月31日以前出境,出國並不需申請核准。 
役男短期出境(4個月以內),請於「役男短期出境線上申請作業系統」(https://www.ris.gov.tw/departure/)申請,可經由內政部役政署網站主題單元或本府網站民政處進入,連結至該系統申請短期出境,經查核無兵役管制情形者,將立即核准出境,列印核准通知單後,自核准當日起1個月內可多次使用通關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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