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資訊

107年(105年申請)分階段常備兵役軍事訓練第二年專長訓練自行報到注意事項
歷史訊息
| | | |
更新日期   2018/05/15
|
瀏覽人數: 53人
107年(105年申請)分階段常備兵役軍事訓練第二年專長訓練自行報到注意事項 
 
一、役男自行報到接受專長訓練應攜帶:A.徵集令正本。B.國民身分證正本。C.私章。D.健保IC卡。E.2吋照片3張。F. 存摺正面影本(土地銀行、合作金庫銀行、台新銀行或郵局擇一);另如有軍訓課程折抵及全民國防教育軍事訓練課程折抵(學校成績單)或軍事校院休(退)學、開除學籍等證明(折抵役期用),應一併攜帶。 
 
二、應徵役男請持徵集令影本至「全民健保」加保單位辦理轉出,轉出表日期填報『入營當月份』,轉入單位免填。 
 
三、役男身高、體重達改判體位者,應於自行報到入營前1個月內,檢具醫療院所診斷證明書向戶籍地公所役政單位提出申請重新量測,並於入營前10日內檢查重測,以確定應否入營。 
 
四、役男因個人或家庭因素無法按時報到,須符合「應徵役男延期徵集入營事故表」原因,始得檢具相關證明文件向戶籍地鄉(鎮、市、區)公所兵役單位申辦延期徵集;未經核准延期徵集者,仍應依徵集令指定時地入營,無故未入營者,依妨害兵役治罪條例移送法辦。 
 
五、役男徵集服常備兵役軍事訓練,不適用徵集入營5日內報到規定,應於入營當 
日指定時間內報到,超過當日24時報到者,均不受理報到。 
 
六、應徵入營當天如遇天然災害(如颱風、地震、水災等)致影響交通運輸或有安全顧慮時,請密切注意各種傳播媒體之報導,並與戶籍地鄉(鎮、市、區)公所或直轄市、縣(市)政府兵役單位或內政部役政署(0800-491022)聯繫,以瞭解實際因應狀況。 
本府提供使用者有文書軟體選擇的權利,本網站文件皆為ODF開放文件格式,建議您安裝 免費開源軟體 或以您慣用的軟體開啟。
分享給朋友 line line 列印 列印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