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資訊 臺南市各戶政事務所自107年1月26日23時起至1月27日24時止分批執行該市行政區域調整作業,本縣戶政事務所配合事項~~ 歷史訊息 | 發布日期 2018/01/16~2018/02/16 | 發佈單位: 民政處戶政科 | 發佈日期: 林小姐 04-7531742 | 更新日期 2018/01/16 | 瀏覽人數: 74人 1. 107年1月26日17:30至1月28日24:00止,不受理異地核發涉及臺南市民之戶籍文件,以避免誤植核發未生效之戶籍資料。 2. 結婚新人如欲指定107年1月27日或1月28日為結婚登記日者,可在結婚前3個辦公日內,即107年1月24日~26日向戶政事務所辦理「指定」結婚登記日為107年1月27日或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