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顧健康保體力 彰縣府發放防疫包保健康
歷史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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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20/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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瀏覽人數: 162人
  隨著疫情日趨嚴峻,自109年3月18日回溯專案及3月19日國人入境全面實施居家檢疫措施,截至109年3月29日,彰化縣居家檢疫人數約2,961人,包括追蹤中1,546人,已結案1,415人。為使民眾能安心度過14天受檢疫期,彰化縣政府用心準備實用防疫包,內有「口罩、體溫計、肥皂、餅乾、健康飲品、專用垃圾袋」,並附上「縣長的一封信」,提醒居家檢疫應注意事項,防疫包自即日起將派送至居住所。 
  縣長王惠美特別感謝馬來西亞商白蘭氏三得利股份有限公司捐贈白蘭氏健康雙認證鷄精與白蘭氏強化型葉黃素飲共4,000罐,讓實用防疫包內容更為充實,替前線防疫人員補充體力與免疫力、同時守護晶亮健康;也肯定該公司自疫情發展初期,即著手進行系統性關懷計畫,對防疫工作奉獻良多。 
  縣府為服務居家檢疫者,已設置24小時「關懷專線04-753-1999」,提供健康管理、醫藥服務、送餐協助或垃圾清運等諮詢。民眾若有一般共通性的防疫相關疑問(如防疫補償紓困、企業防疫指引等),建議直接撥打防疫專線1922即時處理。 
  依規定配合居家檢疫者,不論是本人或其照顧者,每人按日發給新臺幣1,000元,居家檢疫者自3月23日起提出申請、照顧者自3月31日起提出申請,申請期間皆為2年,申請方式包括線上、紙本郵寄或臨櫃等,相關條件可撥1957專線洽詢。 
1.線上申請:手機掃描QRCode 或輸入網址(https://swis.mohw.gov.tw/covidweb/)連結至申請頁。  
2.紙本郵寄:備齊文件寄至(50010)彰化市中興路100號6樓(社會處-申請防疫補償金)  
3.臨櫃申請:請洽結束隔離或檢疫時所在地之鄉鎮市公所。 
  最後提醒居家檢疫民眾,應戴口罩、勤洗手、不能趴趴走,如有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第58條第1項第4款規定所為之檢疫措施,受檢疫者發生擅離住家(或指定地點)或其他具感染他人風險之行為,將處新臺幣10萬元以上100萬以下元罰鍰,請務必留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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