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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歲以上尚未服役之役男,出國應經申請核准
歷史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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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19/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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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節及寒假期間許多役男會安排出國旅遊,本府提醒尚未履行兵役義務的役男,如果要出境,應依規定事先申請核准,以免在出國當天到了機場或港口,遭境管人員擋駕,無法順利出境,影響遊興。 
役男為年滿18歲之翌年1月1日起役至屆滿36歲之年12月31日除役,因此,109年1月1日起,民國90年次男子已屆19歲,達法定兵役年齡,具有役男身分,依法尚未服役的役男,如果要出國應經核准;不過,若於役齡前18歲之年12月31日以前出境,出國並不需申請核准。 
役男短期出境(4個月以內),請於「役男短期出境線上申請作業系統」(https://www.ris.gov.tw/departure/)申請,可經由內政部役政署網站主題單元或本府網站民政處進入,連結至該系統申請短期出境,經查核無兵役管制情形者,將立即核准出境,列印核准通知單後,自核准當日起1個月內可多次使用通關出境,請儘早於出國日3天前完成出境之申請。 
如有疑義或出境相關事宜,請洽本府-民政處-兵役徵集科,電話:04-7531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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